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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431處電子煙回收點9/8起開放投遞 緩衝期後持有最高罰10萬

全台431處電子煙回收點9/8起開放投遞 緩衝期後持有最高罰10萬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台北5日電)為徹底杜絕電子煙危害,菸害防制法增訂持有罰則,最高可罰10萬元。國健署今天宣布,9月8日起全台設置431處回收點,免具名自主投遞,待新法施行緩衝期滿,將依法沒入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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