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子煙回收桶採「只進不出」 9/8起全台431處採不具名投遞
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經常以電子煙作為載具使用,為全面防堵電子煙,衛福部已提出「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持有」電子煙納入罰則,最高可罰10萬元,目前仍待立法院三讀通過。國健署表示,為了讓民眾及早處理手中電子煙,從9月8日起,將在全國22縣市431處設置「電子煙回收桶」,鼓勵民眾自主投遞,不需具名也不必提供任何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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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經常以電子煙作為載具使用,為全面防堵電子煙,衛福部已提出「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持有」電子煙納入罰則,最高可罰10萬元,目前仍待立法院三讀通過。國健署表示,為了讓民眾及早處理手中電子煙,從9月8日起,將在全國22縣市431處設置「電子煙回收桶」,鼓勵民眾自主投遞,不需具名也不必提供任何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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