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電子煙最高擬罰10萬 全台設431回收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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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羅碧/台北報導〕「持有」電子煙未來最高可罰十萬元!衛福部國健署表示,「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仍待立法院完成立法,為讓民眾及早處理手中的電子煙,九月八日起將率先啟用全台四三一處電子煙回收點,民眾可免具名自主投遞,不必提供任何個人資料。 週二起啟用回收 免具名投遞 國健署菸害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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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視新聞電子煙回收桶採「只進不出」 9/8起全台431處採不具名投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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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Ttoday新聞雲國健署9/8起設「電子煙回收桶」 全台431處衛生所、警局可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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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社全台431處電子煙回收點9/8起開放投遞 緩衝期後持有最高罰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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