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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立院修正醫療法 違反隱私最重5年、醫療暴力最高處2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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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修正醫療法 違反隱私最重5年、醫療暴力最高處25萬

以下為摘要,完整報導請至原媒體

(中央社記者曾以寧台北25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醫療法」部分條文,違反醫療隱私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沒收器材。同時提高醫療暴力罰則,凡強暴、脅迫、恐嚇等妨礙醫療業務執行,罰鍰最高25萬元以下,並新增醫療機構若未採必要措施,最高可處1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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