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辦桌賄選還挪用公款!謝典霖、謝新隆羈押禁見 鄭汝芬100萬交保
Newtalk新聞 謝典霖6月間在縣議會內席開十多桌宴客,遭檢舉是為其表姑、國民黨溪湖鎮長參選人陳貞妃布局輔選,又被檢調查出餐敘經費疑詐取公款取得並多次巧立名目詐取公款私用,檢方今(17)天依貪污等罪聲押謝典霖及其父母謝新隆、鄭汝芬等人,彰化地方法院晚間裁定,謝新隆、謝典霖羈押禁見,父子皆移送看守所,鄭汝芬以新台幣10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 吳音寧7月在臉書發文寫道,謝典霖在議會席開10多桌為陳貞妃公開助選,陳貞妃是謝典霖的姑姑,家裡經營瓦斯行,而瓦斯事業正是謝家龐大事業體中的一環,具有「特許獨佔」的特性。簡而言之,陳貞妃就是廣義的謝家人。當天溪湖一些里長、代表、農會幹部都到了,包括前溪湖鎮長陳文漢,地方也在傳謝典霖屬意和陳文漢搭檔角逐下屆正副議長。 吳音寧質問:「一位議長,可以明目張膽的在議會替特定候選人——也就是他的姑姑——大肆宴客的助選嗎?當天十幾桌吃吃喝喝,花的是謝典霖的錢,還是議長的特支費?難道,沒有涉及賄選的嫌疑嗎?問問AI就知道,答案是:極可能觸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謝典霖則透過臉書澄清,餐敘費用皆由他本人自行負擔,並未動用任何公帑或議長特支費;議會為民意機關,本就提供依法使用的公共空間,並非任何人的私人場所;當天討論的是地方公共議題,而非選舉造勢。不過,彰化地檢署接獲檢舉後隨即分案偵辦。 檢調昨天兵分多路搜索相關涉案人住所,查扣相關證物,並陸續通知謝典霖及陳新隆、鄭汝芬、陳貞妃、議會員工及出席選民等多人到案說明。檢察官訊問後認定,謝典霖等人除詐取公款辦理該次餐會賄選外,還發現謝典霖等被告數次巧立名目詐取公款私用。 檢方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刑法》行使登載不實公文書及刑法第216條、《選罷法》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將謝典霖、謝新隆、鄭汝芬、服務處主任劉宸佑、議會法制室主任黃于賓聲押。劉宸佑、黃于賓晚間均以新台幣30萬元交保,另外,陳貞妃、議員陳玉姬、議員候選人黃佳惠、前鎮長黃瑞珠等7人分別以3萬至10萬元交保。 訊後檢方認定,謝典霖、謝新隆、鄭汝芬、服務處主任劉宸佑、議會法制室主任黃于賓等5人涉嫌賄選,以及巧立名目詐取公款私用,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第216條、第213條行使登載不實公文書、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當庭逮捕聲押。 另外,陳貞妃、議員選人黃佳惠、陳玉姫、前鎮長黃瑞珠等7人亦均認涉犯投票行賄罪嫌,惟尚無羈押必要,分別以新台幣3萬元至10萬元交保,其餘選民近10人則均請回。法官晚間8點30分裁定謝新隆羈押禁見,晚間11點30分左右裁定謝典霖羈押禁見,父子皆移送彰化看守所,至於鄭汝芬則以10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劉宸佑、黃于賓均以30萬元交保。延伸閱讀:吳音寧檢舉、檢調就抓謝典霖? 吳:問題在有無犯罪事實蔡壁如:謝典霖很好客、常看他在議會請客謝典霖、鄭汝芬涉餐宴賄選遭聲押 謝衣鳳暫無回應溪湖餐會遭引爭議! 彰化地檢約談謝典霖父子等人謝典霖遭當庭逮捕聲押 國民黨:吳音寧一指控檢調就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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