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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鳳漁港打狗男是公所約用員!縣府祭最重罰款...工作可能也沒了

龍鳳漁港打狗男是公所約用員!縣府祭最重罰款...工作可能也沒了

苗栗縣竹南鎮龍鳳漁港8日傍晚發生虐狗案,縣政府調查確認違規事實明確,犬隻裁處沒入保護,將依動物保護法第30條規定,以最高額7萬5,000元裁罰林姓飼主。另外,林男被肉搜身份為竹南鎮公所約用外勤員工,鎮長方進興譴責虐待動物,承諾公所將立即召開內部考核會議,依相關管理規定與勞基法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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