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8日上路…電子煙主動繳回 不開罰

8日上路…電子煙主動繳回 不開罰

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常以電子煙為載具,現行「菸害防制法」雖禁用電子煙,持有卻無罰則。菸防法修法草案正在立法院審議,未來持有最高可罰十萬元。新法上路前,衛福部國健署先於全台設置四三一處電子煙回收點,九月...

閱讀完整原文 →

評論 (0)

載入評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