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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春鶯違《反滲透法》等罪判刑7年 劉世芳:依法取消居留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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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春鶯違《反滲透法》等罪判刑7年 劉世芳:依法取消居留資格

以下為摘要,完整報導請至原媒體

民眾黨前新住民委員會主委、中國籍配偶徐春鶯因接受中共指示為候選人站台、從事非法地下匯兌等犯罪事實,一審遭依《反滲透法》等罪判刑7年,內政部長劉世芳今(12)日表示,將依法取消徐春鶯在台居留資格,相關公文已在簽辦中;由於徐是在台灣犯罪,若未來判決定讞,須在台灣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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