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罵鏡週刊「垃圾、北檢打手」…黃國昌遭求償100萬 二審再判他免賠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多次以「垃圾」形容鏡週刊及相關報導,鏡週刊認為黃國昌侵害名譽權,提民事訴訟求償100萬元,並在粉絲專頁刊登判決10日,一審認為黃是針對可受公評之事發表適當評論,判決鏡週刊敗訴,黃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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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多次以「垃圾」形容鏡週刊及相關報導,鏡週刊認為黃國昌侵害名譽權,提民事訴訟求償100萬元,並在粉絲專頁刊登判決10日,一審認為黃是針對可受公評之事發表適當評論,判決鏡週刊敗訴,黃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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