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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貞秀喊選竹北市長 陸委會:是否符合參選資格由選務機關認定

李貞秀喊選竹北市長 陸委會:是否符合參選資格由選務機關認定

Newtalk新聞 民眾黨前立委李貞秀今(26)日宣布參選竹北市長。對此,陸委會表示,原陸籍人士要在台設籍、完成註銷中國大陸戶籍,並向主管機關繳附註銷原籍證明後滿10年,符合兩岸條例第21條規定才能參選公職。陸委會說,是否符合參選資格,將由選務機關依法做成認定。 中選會主委游盈隆表示,李貞秀要參選,對於國民要參選、登記,現行制度都有一套完備的辦法。根據《選罷法》,李貞秀若要參選竹北市長,受理審查的機關就是新竹縣選委會,新竹縣選委會將依照相關規定辦理。 陸委會表示,原陸籍人士要在台設籍、完成註銷中國大陸戶籍,並向主管機關繳附註銷原籍證明後滿10年,符合兩岸條例第21條規定才能參選公職。至於李女士是否符合參選資格,將由選務機關依法做成認定。  新竹縣選委會總幹事陳建淳表示,針對李貞秀欲參選竹北市長一事,其報名資格按規定,就是中國大陸籍人士必須在台設籍滿10年以上,並且要具結已經放棄中國大陸(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滿10年。  陳建淳提到,今年報名表件上就有非常明確之具結欄位,由於李貞秀尚未進行領表相關作業,而若領表且繳交,那新竹縣選委會將依據相關辦理,而根據相關規定,李貞秀最遲必須在民國106年放棄中國大陸(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及戶籍。延伸閱讀:李貞秀角逐、竹北藍白合破局? 國民黨:吳旭智非常優秀外資現貨買超366億、期貨空單也回補!台股勁揚663點逼近45,900點公視預算遭大凍刪 胡元輝:對工作推展將產生很大傷害 李貞秀可選竹北?游盈隆不接球:地方審、陸委會有新認定李貞秀參戰竹北「劍指黃國昌無能!」她諷:民眾黨只剩6.3%地方還能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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