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能源管理法修法未納管既有用電大戶 綠色和平:AI帳單全民買單
立法院今三讀通過「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新設或增設的用電大戶,必須在期限內設置一定容量以上的自用發電設備或儲能設備,違者經要求仍未改善,最高開罰75萬元,並可按次處罰,但既有用電大戶不受此...
閱讀完整原文 →評論 (0)
載入評論中...

立法院今三讀通過「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新設或增設的用電大戶,必須在期限內設置一定容量以上的自用發電設備或儲能設備,違者經要求仍未改善,最高開罰75萬元,並可按次處罰,但既有用電大戶不受此...
閱讀完整原文 →載入評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