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父月付1萬元養女仍遭求償480萬 「未認領」免負扶養義務
屏東一名印尼籍女子主張,女兒雖是現年68歲男子的親生女兒,但男方多年來每月僅給付1萬元,仍不足支應女兒生活所需,且提供的住處還有漏水問題,因此由她獨自負擔其餘扶養費。女子以李男受有不當利益為由,向屏東地院聲請返還女兒出生至成年20年間代墊的扶養費,共計480萬元。不過,法院查明男子從未依法認領女兒,最終裁定駁回聲請。全案可上訴。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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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一名印尼籍女子主張,女兒雖是現年68歲男子的親生女兒,但男方多年來每月僅給付1萬元,仍不足支應女兒生活所需,且提供的住處還有漏水問題,因此由她獨自負擔其餘扶養費。女子以李男受有不當利益為由,向屏東地院聲請返還女兒出生至成年20年間代墊的扶養費,共計480萬元。不過,法院查明男子從未依法認領女兒,最終裁定駁回聲請。全案可上訴。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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