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7.2億「補償費」竟沒人領!拖過「這期限」恐直接歸國庫政府為興辦公共建設所需,未能以協議價購或其他方式取得的私人土地,會依法辦理徵收,並給予合理補償,若經通知後所有權人未能如期領取補償費,將依法存入專戶保管。…閱讀完整原文 →評論 (0)載入評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