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車行大火釀租客3死2傷 房東判1年半

車行大火釀租客3死2傷 房東判1年半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縣北斗鎮一家機車行前年七月發生大火,造成樓上出租套房住客三死二傷,彰化地方法院審理時,莊姓屋主以「死者案發前已不租房子、租賃契約書燒掉了、微型電動二輪車充電起火與我無關」等理由撇清責任,但法官認為,房東向房客收房租,就應負責房客的安全,依過失致死罪判一年六月。 起訴…

閱讀完整原文 →

評論 (0)

載入評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