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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派小黨集結談《舊金山和約》 王興煥:主權已定但缺少行使自決權

台派小黨集結談《舊金山和約》 王興煥:主權已定但缺少行使自決權

Newtalk新聞 台灣獨立建國聯盟今(2)日偕台灣安保協會、台灣前進陣線舉行「從《舊金山和約》看台灣如何前進」記者會,台灣基進黨主席王興煥表示,台灣地位在意義上已「主權已定」,但因尚未明確行使自決權完成建國,故在國家型態上屬「未定」,兩者皆指向同一個建國目標,並不衝突。 針對《舊金山和約》的國際法地位,王興煥引述學者姜皇池的觀點指出,戰爭結束後的領土歸屬,必須以「結束戰爭的和平條約」為準;無論《開羅宣言》或《波茨坦宣言》等戰時政治文件效力如何,最終的領土處置皆須依歸《舊金山對日和約》。他進一步援引學者陳怡凱的觀點指出,太平洋戰爭中唯一的實質戰勝國為美國,《舊金山和約》亦是由時任美國國務卿杜勒斯單方面起草。基於戰勝國處置戰敗國的傳統國際法邏輯,日本在和約中放棄台灣主權,且未移轉給任何國家;而美國隨後於1979年透過《台灣關係法》進行第二次處置,將主權歸屬台灣人民,這完全符合《聯合國憲章》、《大西洋憲章》的自決精神。 根據《舊金山和約》所賦予的台灣人民自決權利,王興煥接著補充「台灣該如何前進」。首先,他強調「民族自決」是天賦人權,台灣百年來反抗殖民、爭取自決,本就不需仰賴國際強權的允許。其次,針對台派常爭論的「台灣地位未定」與「已定」論,他解釋,台灣主權屬於全體住民,這在意義上是「主權已定」;但因尚未明確行使自決權完成建國,故在國家型態上屬「未定」,兩者皆指向同一個建國目標,並不衝突。 再者,就「台灣是否為國家」的命題,王興煥認為,台灣在客觀上具備人民、土地、軍隊與有效治理,實質上已是國家;但法理上仍受制於中華民國體制,因此仍需推動建國,所以「台灣是一個國家」或是「我們要追求成為一個國家」,這兩個命題也是可以合一的。 最後他強調,《舊金山和約》雖然本質上是台灣主權的「釋放令」,但這在法律上僅是「in-itself」自帶的客觀狀態,台灣社會更需要主觀意識的「for-itself」自為認知,共同為台灣的主權狀況而努力。 王興煥直言,台灣當前面臨的國族認同分裂、敵我意識模糊、民主制度脆弱以及轉型正義推動困難等困境,根源其實皆來自於主權地位的模糊不清,唯有正視並解決主權問題,台灣才能真正確立向前邁進的方向。延伸閱讀:《舊金山和約》迎75週年 本土團體9/5辦座談會探討台灣主權 中國不認舊金山合約茲事體大!謝金河:等於台澎地位退回馬關條約中國《民族團結法》跨國侵害台灣人民 王興煥:連根拔起「統戰代理人」 小黨集結盼突破泛綠標籤 王婉諭:選票從來沒有是誰的 傳中共要拉攏周子瑜表態!吳欣岱:藍白再廢文化預算即「自廢武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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