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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無人機條例三讀通過 主管機關納國防部、應優先採購台製無人載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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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人機條例三讀通過 主管機關納國防部、應優先採購台製無人載具

以下為摘要,完整報導請至原媒體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27日電)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強化國防自主暨無人載具產業發展條例」,明定主管機關為經濟部,但涉及國防軍用採購事項,主管機關為國防部,而國防部應優先採購、整合和訓練使用台灣製造低成本、高性能無人載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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