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屏東巡山員涉護航買賣紅豆杉贓木 二審逆轉判3年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9日電)前林務局屏東林管處陳姓巡山員涉護航謝姓男子等人購買盜伐的贓木,租倉庫存放並參與搬運。一審判無罪,高雄高分院認定陳男知法犯法,依違反森林法改判3年,併罰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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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9日電)前林務局屏東林管處陳姓巡山員涉護航謝姓男子等人購買盜伐的贓木,租倉庫存放並參與搬運。一審判無罪,高雄高分院認定陳男知法犯法,依違反森林法改判3年,併罰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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