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佳青兒當攝影官、夫私用公務車? 僑委會:絕無濫用公帑圖利私人
立法院民眾黨團今(5日)召開記者會,批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出訪行程與其兒子行蹤高度重疊,甚至曾在重要僑會場合,讓兒子當攝影官,但僑委會根本沒有此職位,違反《刑法》第158條「僭行公務員職權罪 」,更將外館專屬座車當私家車使用,違反《貪汙治罪條例》與駐外單位規範,應立即停職並接受調查。對此,僑委會嚴正澄清,公務行程皆依法申報核實執行,外館車輛亦僅限公務調派,受審計機關嚴格監督,絕無濫用公帑圖利私人。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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