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拳擊賽選手遭擊中頭部不治 負責人遭判6個月定讞
一名胡姓男子,參加新北市一家拳擊俱樂部自辦的友誼賽,遭到對手擊中頭部,送醫後,宣告不治,俱樂部的負責人,也是具有國際一星拳擊教練資格的丁皓峯,被依涉犯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原本一審獲判無罪,不過到二審,合議庭則認定丁教練身為中華民國拳擊協會會員,卻未遵守國際拳擊規則,配置拳台醫師全程在場,與被害人的死具有因果關係,因此改判他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日前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而被害家屬表示,希望各界重視,任何具有風險的運動,都要嚴格執行安全規範,不能用已要求簽結書後,就推卸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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