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新頭殼

家寧改頻道密碼無罪 法院:Andy先變更收款地址

還沒有人評分

家寧改頻道密碼無罪 法院:Andy先變更收款地址

以下為摘要,完整報導請至原媒體

網紅家寧(右)被控未經允許變更眾量級YouTube頻道密碼,涉犯中華民國刑法,台灣新北地方法院11日一審宣判認定家寧無罪。圖為家寧與律師7月到新北地院出庭。中央社記者曹亞沿攝 115年8月11日    Newtalk新聞 (中央社記者曹亞沿新北11日電)網紅Andy與前女友家寧發生頻道帳務糾紛,新北地院今天認定家寧母親業務侵占超過新台幣4000萬元,判刑1年8月不得易科罰金,而家寧改頻道密碼是因…

閱讀完整原文 →

依標題自動比對,可能不完全是同一件事。

看 3 家媒體的報導並排比較 →

評論 (0)

這則報導寫得好嗎?

評的是報導本身:有沒有查證、交代得完不完整、寫得清不清楚——不是你同不同意它的立場。

點星星後登入就會送出評分,接著可以再補上文字評論。

目前還沒有評論,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