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明鑑案處分出爐!金管會開罰國泰投信600萬、最長一年限制部分新業務
Newtalk新聞 國泰投信日前爆出前董事郭明鑑涉及利害關係人申報及投資控管爭議,金管會今(1)日正式開鍘。經調查發現,郭明鑑任職期間未依公司規定申報利害關係人資料,導致該投信旗下基金及全權委託投資帳戶違規投資利害關係公司股票,發生重大投資損失,投信自身也出現內控及重大事件通報等多項缺失。最終金管會合計開罰 600 萬元,並祭出警告及最長 1 年的部分業務限制。 金管會指出,郭明鑑擔任國泰投信董事期間,自去(2025)年 5 月起兼任世芯電子(3661)獨董。依規定,投信旗下基金不得投資與投信有利害關係公司發行的證券,但郭明鑑未依公司規定申報,導致旗下基金及全委投資帳戶買進相關公司股票,並發生重大投資損失。 金管會調查也發現,國泰投信本身的內控出現漏洞,包括未落實利害關係人資料管理、內稽內控及相關規範;事件發生後,也未依規定即時通報重大事件,甚至出現通報內容不實、不完整等情形,因此認定國泰投信未盡善良管理人注意及忠實義務。 基金、全委帳戶各罰300萬 合計開罰600萬 裁罰部分,國泰投信旗下基金違規投資利害關係公司股票,遭金管會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 19 條及第 111 條第 4 款規定開罰 300 萬元;另一方面,針對全委投資帳戶也有相同違規情形,再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 56 條及第 111 條第 2 款開罰 300 萬元,合計罰鍰達 600 萬元。 對於金管會此次裁處,國泰投信回應表示,「就主管機關的裁處與指導,本公司虛心接受,並將確實檢討及持續精進相關內控機制,以強化營運體質,俾妥適回應主管機關的指導及投資大眾的期待。」 不只罰錢!最長一年限制部分新業務 除了 600 萬元罰鍰,金管會也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 103 條第 1 款規定,對國泰投信核處警告、祭出3 項業務限制。 其中,國泰投信最近 1 年不得申請(報)募集投資海外有價證券的基金,但若違規情事已完成改善並獲金管會認可,可不受此限;最近半年不得申請擔任境外基金總代理人及兼營期貨信託事業;最近 3 個月則不得申請投資外國事業、設立海外分支機構,及在中國參股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等。 金管會要求出具專案報告 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針對內控缺失,金管會也要求國泰投信必須委託會計師,針對公司改善後的內控制度執行情形出具專案審查報告,經董事會及監察人同意後報送金管會。 同時,國泰投信也須依公司所訂「責任地圖」,按照違失程度議處相關違失人員,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金管會強調,後續將持續督促國泰投信改善缺失,並要求投信業者落實法遵及內控制度,以保障投資人權益。※Newtalk提醒您: #投資一定有風險,投資有賺有賠,投資前應檢視自身能力,申購前應詳閱公開說明書。延伸閱讀:台股半年漲30.83%!ETF「主動」不一定贏、「被動」竟狂電大盤 湧言會「台北好政」連線今登記 顏若芳、林延鳳砲轟蔣萬安施政陳其邁最後一次施政報告!自曝「下雨就睡不著」凌晨4點還在打電話強風撕裂掩埋場帆布 何文海批中市府「補丁應急」:難撐五年重建期日本官方調查竟有近4成青年世代不願結婚! 原因也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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