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貪污案被發回更審!顏寬恒喊「被冤枉的」 聲請解除境管法官打臉
國民黨籍台中市立委顏寬恒因涉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詐領助理費」等案件,二審遭判刑7年10月與6月(得易科罰金),上訴到三審後,最高法院認為全案還有釐清的必要,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顏寬恒主張「我沒有犯罪,我是被冤枉的」,認為他尚未被定罪,法院應給予他一個普通人應該享有的基本權利,因此聲請解除限制出境,不過台中高分院審酌嚴犯罪嫌疑尚屬重大,為審判程序順利進行,駁回他的聲請。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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