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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月薪不到3萬只願給6千元扶養費 法官打臉:你還能買車

父月薪不到3萬只願給6千元扶養費 法官打臉:你還能買車

阿強和小美(均為化名)曾經交往並育有一名小孩,近日雙方為了扶養費問題鬧上法院。阿強聲稱自己的月薪未達3萬元,僅願意支付6000元扶養費;但苗栗地院法官認為,阿強尚有能力買車,顯然仍具有一定的經濟收入,最終判他應每個月給付1萬1010元的扶養費,並返還小美代墊的7萬餘元費用。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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