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柏同觀點》誰來定義醫療的基本服務?從公民審議到共善的選擇
Newtalk新聞 近期《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4條修法,再次引發一個重要問題:醫療人員是否應有更完整的罷工權?如果可以罷工,什麼又是罷工期間不能中斷的「基本服務」? 現行制度並非完全禁止醫院勞工罷工,而是要求勞資雙方必須先約定「必要服務條款」,工會才能宣告罷工。然而制度實施至今,實務上尚無勞資雙方成功約定必要服務條款的案例,也因此有人認為,法律形式上雖然存在罷工權,實際上卻很難真正行使。 有修法意見主張,只要醫院能維持「基本服務不中斷」,工會即可罷工。但這看似解決了罷工權的問題,卻帶來另一個更困難的問題:什麼是基本服務? 急診、加護病房或許容易取得共識,但癌症化療、洗腎、產科、精神醫療、已排定的重大手術與慢性病照護呢?更何況醫院不是可以任意拆解的生產線。急診背後需要手術室、檢驗、影像、藥局、血庫、加護病房、資訊及後勤系統支援,任何一個環節出現缺口,都可能影響整體醫療照護。醫療具有高度連動性,產房、手術室、ICU究竟應歸於門診、急診或住院,都不是簡單分類可以解決。 因此,「基本服務」表面上是醫療管理與人力配置問題,實際上卻是一個社會價值選擇:當醫療勞動權、病人權益與公共利益發生衝突時,我們究竟把什麼放在前面? 這正是哈佛大學政治哲學家 Michael Sandel 所提出的「共善」(the common good)觀點可以帶給我們的啟發。 Sandel認為,民主政治不能只是不同個人權利與利益之間的加總與折衝。公共政策還必須回答一個更深層的問題:我們想成為一個什麼樣的社會?作為共同體的一員,我們彼此負有什麼責任? 放到醫療罷工問題上,醫療人員有要求改善薪資、工時與勞動條件的權利;病人有追求生存、健康與持續接受照護的權利;醫院有維持醫療機構運作的責任;政府則有維護整體醫療體系與公共利益的義務。這些價值都具有正當性,但當它們彼此衝突時,不可能單靠法律條文或醫療專業找到唯一答案。 也因此,我認為台灣可以考慮採取公民會議來討論醫療罷工期間「基本服務」的社會底線。 公民會議可以透過具有代表性的公民參與,由醫療專家提供客觀資訊,工會說明第一線醫療人員的勞動困境,醫院說明營運與病人安全風險,病人團體提出就醫者觀點,再讓公民在充分資訊與討論後思考:一般門診可以減少多少?哪些治療絕對不能中斷?罷工可以持續多久?社會可以接受多大程度的醫療風險? 公民當然不應決定「ICU要留下幾名護理師」或「急診需要多少醫師」,這些屬於醫療專業;公民真正需要回答的是:我們這個社會認為哪些價值不能被犧牲? 當社會價值底線確立後,再由醫療、法律與勞動專業轉化為具體的必要服務、人力配置、預告期間及應變機制。如此既不讓專業凌駕民主,也不讓多數決取代專業。 更重要的是,公民會議的意義不只在產生一張「基本服務清單」,而是讓台灣社會深度思考權利與責任的關係。 如果社會支持醫療人員擁有更完整的罷工權,就必須誠實面對醫療降載可能帶來的不便與風險;反過來,如果社會認為醫療幾乎不能中斷,那麼全民是否也願意投入更多資源,改善醫療人員的薪資、工時與工作環境? 我們不能一方面要求醫療人員承擔高度公共責任,另一方面又不願意承擔維持醫療體系所需要的成本。 這正是Sandel所說的共善精神。民主不只是問「我擁有什麼權利」,也必須問「我們彼此負有什麼責任」。 因此,一場關於「基本服務」的公民會議,應該討論的可能不只是醫療人員能不能罷工,而是台灣社會如何看待勞動權、病人權、公共利益與共同責任。 我們如何定義醫療的基本服務,最終反映的,其實是我們的價值排序,以及我們想成為一個什麼樣的社會。 選擇題不應該當成是非題來回答。 (財團法人厚生基金會 執行長 )延伸閱讀:外資賣、投信接!瑤姊看上誰?AI液冷吸引力 00981A大買高力美「體面退出」成泡影? 60天協議到期川普不延長 伊嗆 : 從防禦轉向進攻蔣萬安喊應普發2萬 綠議員批:嘴秋!別暗槓市民AI紅利!正式提案北市加碼陳時中轟蔣「面目猙獰」 盧秀燕勸:選輸就算了、大氣一點9月中訪問日本 沈伯洋:把國會外交、城市交流帶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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