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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小姐示愛人夫 法院認證「精神外遇也算」判賠15萬

酒店小姐示愛人夫 法院認證「精神外遇也算」判賠15萬

一名人妻控訴,丈夫阿茂(化名)與酒店小姐珍珍(化名)發生婚外情,兩人不僅互稱老公、老婆,甚至會在聊天時談論性愛話題,憤而決定對珍珍提告求償60萬元。基隆地院法官審理後,判珍珍應賠償人妻15萬元較為適當。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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