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二廠前廠長等2人收賄起訴 北院裁定續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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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核二廠長曾文煌(左)因收賄,一審被判7年徒刑。(中央社檔案照片) Newtalk新聞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3日電)在押的台電核二廠前廠長曾文煌、時任修配組經理陳聰德被控民國107年至111年辦理採購案收賄,今天遭起訴移審。台北地方法院召開接押庭後,傍晚裁定,均續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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