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詐團男哭窮辯「他損失錢我失去自由」 法官打臉判賠280萬
男子阿瀚(化名)被指控加入詐騙集團,並協助詐團騙得280萬元,落網後他坦承涉詐,但辯稱無能力賠償,而且自己也是受害者,「原告損失的是金錢,我則損失人身自由與一生有前科註記」。不過,台南地院法官審理後,仍判處阿瀚應賠償280萬元。 《詳全文...》
閱讀完整原文 →評論 (0)
載入評論中...

男子阿瀚(化名)被指控加入詐騙集團,並協助詐團騙得280萬元,落網後他坦承涉詐,但辯稱無能力賠償,而且自己也是受害者,「原告損失的是金錢,我則損失人身自由與一生有前科註記」。不過,台南地院法官審理後,仍判處阿瀚應賠償280萬元。 《詳全文...》
閱讀完整原文 →載入評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