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少女遭男大生性侵怒「這輩子都原諒不了」 他認錯賠百萬獲緩刑
台中一名男大生小明(化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未成年少女小美(化名),兩人相約出遊後到租屋處留宿,小美事前已表明拒絕發生性關係,小明仍違反意願強行性交。台中地院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小明上訴後於二審坦承犯行,並在父母協助下賠償100萬元與小美達成和解,台中高分院今年9月16日改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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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一名男大生小明(化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未成年少女小美(化名),兩人相約出遊後到租屋處留宿,小美事前已表明拒絕發生性關係,小明仍違反意願強行性交。台中地院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小明上訴後於二審坦承犯行,並在父母協助下賠償100萬元與小美達成和解,台中高分院今年9月16日改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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