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有線電視廣播法黨政軍持股放寬上限1% 行政院宣布不副署

有線電視廣播法黨政軍持股放寬上限1% 行政院宣布不副署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有線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放寬黨政軍持股上限1%。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17)日表示,這次修法涉及的黨政軍條款及裁罰對象規定,與行政院卓榮泰院長先前決定不予副署的《衛星廣播電視法》第5條及第50條內容相近。她強調,為避免法律公布施行後,因相關規定不一致而產生執法爭議,甚至引發違憲疑慮,卓院長依憲法所賦予行政院院長的副署權,決定不予副署這次《有線廣播電視法》的三讀條文。 《詳全文...》

閱讀完整原文 →

評論 (0)

載入評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