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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電遭妻解鎖「抓包同遊小三」!夫怒求償50萬 法官判賠100元

筆電遭妻解鎖「抓包同遊小三」!夫怒求償50萬 法官判賠100元

高雄一名男子收到法院案件通知書後,才驚覺妻子偷偷登入他的筆電,將他與小三出遊的照片和影片等通通拷貝備分,對他提起離婚訴訟,並將小三告上法院。丈夫憤而也對妻子提出告訴,刑事上,妻子依犯無故取得他人電腦之電磁紀錄罪,處6千元罰金定讞。丈夫又提出民事訴訟求償50萬,經高雄地院審理,法官認為妻子侵害丈夫的隱私權雖屬實,但為了維護配偶權,並非完全沒有正當理由,判她要賠丈夫100元。可上訴。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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