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非農業用地仍作農用 這樣做少繳遺產稅560萬

非農業用地仍作農用 這樣做少繳遺產稅560萬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原來所有的「農業用地」,於死亡前經政府依法變更為「非農業用地」,但受限於土地所在地的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尚未完成,或尚未實施市地重劃、區段徵收,...…

閱讀完整原文 →

評論 (0)

載入評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