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北市幼兒園3歲女童遭男童「積木塞下體」 父母要賠償50萬

北市幼兒園3歲女童遭男童「積木塞下體」 父母要賠償50萬

台北一家幼兒園的小班3歲女童於課後班時段,遭同班4歲男童以積木塞入下體,同日女童母親幫女童洗澡時發現異狀,將女童送醫診療,全案才曝光,女童父母憤而將男童、男童父母、課後班老師和幼兒園通通告上法院,要他們連帶賠償5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法官判男童與父母應連帶賠償女童30萬,並各賠女童父母10萬。另無證據顯示老師和園方有過失,判老師和園方免賠。全案還可上訴。 《詳全文...》

閱讀完整原文 →

評論 (0)

載入評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