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軍中夫妻離婚她產第二胎「不是前夫的」 婚內出軌判賠40萬
屏東一對原為軍中同事的夫妻小明(化名)、小美(化名)離婚後,因孩子身世問題再度對簿公堂,小明與小美婚後育有一子,小美為照顧家庭退役並從事保母工作,未料2024年間突然提出離婚,雙方協議結束婚姻後仍為照顧孩子同住。沒想到離婚後小美生下第二胎,小明這才得知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他人發生關係,氣得提告求償80萬元。屏東地院審理後,認定小美確實侵害小明基於配偶關係所生的身分法益,判賠40萬元,可上訴。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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