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業者涉工業氣體假冒醫用食用牟利 最重可關10年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台北4日電)不肖業者以工業用氣體假冒醫用氧氣及食用二氧化碳,不法獲利350萬元。食藥署今天指出,未經核准擅自製造醫用氣體涉及製造偽藥,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億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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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台北4日電)不肖業者以工業用氣體假冒醫用氧氣及食用二氧化碳,不法獲利350萬元。食藥署今天指出,未經核准擅自製造醫用氣體涉及製造偽藥,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億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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