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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騎士未兩段式左轉遭撞身亡 貨車駕駛獲不起訴

基隆騎士未兩段式左轉遭撞身亡 貨車駕駛獲不起訴

基隆市信一路與義三路口在民國114年3月間發生死亡車禍,林姓騎士與莊姓貨車駕駛碰撞後傷重身亡,家屬控告莊男涉犯過失致死,經檢方偵查後,認定林男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予以莊男不起訴。(讀者提供)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傳真 115年9月17日    Newtalk新聞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17日電)基隆市去年3月發生死亡車禍,林姓騎士與莊姓貨車駕駛碰撞後死亡,家屬控告莊男涉犯過失致死,基隆地檢署偵查後,認定林男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予以莊男不起訴。 林男的家屬提告主張,莊男去年3月24日上午9時許,駕駛小貨車沿基隆市信一路往中正路方向行駛,行經信一路與義三路路口時,林男騎機車沿同向直行,未依兩段式左轉標誌指示行駛,雙方因而發生碰撞,導致林男死亡,莊男疏於注意車前狀況及保持安全間隔,涉犯過失致死罪嫌。 莊男在檢察官偵訊時,否認涉犯過失致死,辯稱行經案發地點,有看到林男騎機車在右前方,當時與林男平行,但林男突然向左偏,因為距離太近,反應不及而發生碰撞。 檢察官將案件送交行車事故鑑定會,鑑定結果認定,肇事原因為林男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且未充分注意左後方內側車道車輛,莊男則無肇事因素,再經覆議會鑑定肇事責任後,莊男仍無肇事因素。 告訴人則聲請送逢甲大學車輛行車事故鑑定研究中心鑑定,校方認為依現有跡證無法還原更多資訊,尚可同意車鑑會鑑定意見,因此未另行鑑定。 檢察官認為,莊男對這起事故沒有肇事因素,也無過失責任及其他積極證據,足以認定莊男涉犯過失致死,7日予以不起訴處分。(編輯:張國政)1150917 延伸閱讀:北市府批自行車橋會衝擊內湖交通 沈伯洋:東環段施工就已是黑暗期孫不堪長期照護壓力刺傷嬤 高市府評估案家需求提供相關協助 「健康幣政策」10/1上路 滿千幣可兌換健康商品或服務美國海軍重砸2億美元為大黃蜂配備「黑鬍子」 極速5馬赫、最遠攻800公里AI最大瓶頸不是晶片?2030年資料中心恐缺268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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