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妻簽聯絡簿、帶小孩看醫生成扶養鐵證! 9.7萬免稅額飛了
夫妻離婚後,孩子到底該由誰申報扶養免稅額,除了看雙方協議與監護權登記,實際上誰在照顧小孩,也可能成為國稅局認定依據,包括簽聯絡簿、與老師溝通、帶小孩看醫生,甚至掛號費、部分負擔收據,都可能成為「實際扶養事實」的佐證。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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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後,孩子到底該由誰申報扶養免稅額,除了看雙方協議與監護權登記,實際上誰在照顧小孩,也可能成為國稅局認定依據,包括簽聯絡簿、與老師溝通、帶小孩看醫生,甚至掛號費、部分負擔收據,都可能成為「實際扶養事實」的佐證。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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