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速42公里辯「測速牌看不見」 法官打臉:181公尺前清楚可見
嘉義縣太保市台18線一輛自小客車被測得時速112公里,超過限速70公里達42公里,遭裁罰1萬2000元並吊扣車牌6個月。駕駛不服主張路段上坡接下坡,測速標誌遭前方車輛遮蔽,來不及減速而提告。不過,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檢視照片認定測速標誌清楚可見,且設於違規地點前181.2公尺,判決駁回,可上訴。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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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太保市台18線一輛自小客車被測得時速112公里,超過限速70公里達42公里,遭裁罰1萬2000元並吊扣車牌6個月。駕駛不服主張路段上坡接下坡,測速標誌遭前方車輛遮蔽,來不及減速而提告。不過,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檢視照片認定測速標誌清楚可見,且設於違規地點前181.2公尺,判決駁回,可上訴。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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