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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BDSM」性影像上網收費牟利 台南男判4月+沒收手機

拍「BDSM」性影像上網收費牟利 台南男判4月+沒收手機

台南1名薛姓男子拍攝以BDSM為主題的性愛影像,除在社群平台X張貼相關內容,也上傳至付費訂閱網站FansOne供會員付費觀看,每月獲利約5000元至1萬元,台南地院認定相關影像屬於欠缺藝術、醫學或教育價值的猥褻內容,依以網際網路方法販賣猥褻影像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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