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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不想判死 拿憲判當盾牌

法官不想判死 拿憲判當盾牌

土城家暴男殺妻及小姨逃死案,新北地院稱依憲判「殺害之人數須達三人以上才構成犯罪情節最嚴重」,將憲判字第八號判決原文「僅係例示,而非列舉」,誤解讀為「殺三人以上為必要條件」,邏輯錯誤,可見法官先主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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