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軍人用遊戲幣誘少女拍性影像 判刑2年緩刑5年
(中央社記者曹亞沿新北19日電)許姓軍人網路交友認識未成年少女,以遊戲幣為誘因,要求少女自拍傳送性影像。新北地院考量許男未散布,且坦承犯行有悔意,依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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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曹亞沿新北19日電)許姓軍人網路交友認識未成年少女,以遊戲幣為誘因,要求少女自拍傳送性影像。新北地院考量許男未散布,且坦承犯行有悔意,依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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