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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涉毒駕撞死騎士遭起訴 10年內再犯最重恐判無期徒刑

男涉毒駕撞死騎士遭起訴 10年內再犯最重恐判無期徒刑

47歲林姓男子民國115年7月間在苗栗竹南毒駕逆向撞死機車騎士還肇事逃逸。苗栗地檢署18日表示,全案偵結起訴,林男因屬10年內再犯毒(酒)駕致人於死,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圖為事故現場。(警方提供)中央社記者管瑞平傳真 115年8月18日    Newtalk新聞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8日電)47歲林姓男子7月間在苗栗毒駕逆向撞死機車騎士,且肇事後逃逸。苗栗地檢署偵結後起訴,檢方指出,林男10年內再犯毒(酒)駕因而致人於死,最高可處無期徒刑。 林姓男子今年7月1日傍晚駕駛休旅車,行經苗栗縣竹南鎮龍山路三段時,突偏移逆向撞擊對向1名唐姓機車騎士,並波及停放於路邊多部機車,事故造成唐男(55歲)重傷,送醫宣告不治。 林男肇事後棄車逃逸,並躲藏在造橋鄉友人住處衣櫃內,當晚即遭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員警查獲,警方另在林男車內查扣針頭及依托咪酯電子煙,依肇事逃逸、過失致死、持有及施用毒品等罪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後,採尿檢驗林男有海洛因、甲基安非他命及酒精反應,無依托咪酯反應,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苗栗地檢署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案經檢察官偵查終結,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檢方說,林男曾犯刑法第185條之3毒(酒)駕案件,經有罪判決確定,於10年內再犯,因而致人於死,最高可處無期徒刑。 苗栗地檢署指出,將持續強化執法作為,結合警察機關強力查緝毒駕,對於漠視公共安全之毒駕行為,從嚴追訴,絕不寬貸,以彰顯對毒駕犯罪零容忍的決心,守護全體國人生命及身體安全。(編輯:李亨山)1150818 延伸閱讀:竹北地下道改造加速!鄭朝方完成三民車行改善 台元通勤族少等半個月藍白輔選劃界線!蔣萬安不個別站台 陳宥丞:合作不是合併用母語說故事!人權館「講予囡仔聽的人權繪本」開啟兒童認識人權的大門便宜又能蜂擁群攻!英製無人機首度直搗俄國煉油廠 精準轟炸伏爾加格勒(影) 這台機器人跑得比人快!宇樹「超人」狂奔45公里、原地跳2公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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