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女友黑卡隨便刷!CEO為愛狂砸1100萬 分手「提告討錢」慘敗訴
新加坡一名印度上市公司執行長和前女友交往一年多期間,在對方身上花費46.8萬新幣(約台幣1168萬),分手後卻翻臉要求對方還錢,官司一路打到高等法院,最終被法官駁回,判定這些款項全屬「自願贈與」。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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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一名印度上市公司執行長和前女友交往一年多期間,在對方身上花費46.8萬新幣(約台幣1168萬),分手後卻翻臉要求對方還錢,官司一路打到高等法院,最終被法官駁回,判定這些款項全屬「自願贈與」。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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