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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損威信! 警察調任函發布後不聽調遣 2年內不得請調

有損威信! 警察調任函發布後不聽調遣 2年內不得請調

內政部日前預告修正「警察人員陞遷辦法」,增訂經警政署核定調任函發權責機關後,不聽調遣,再請求註銷者,應依規定懲處,並自函發核調名冊之日起2年內不得自請調地規定。 警政署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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