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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前高公局長李泰明圖利329萬 判囚4年定讞啟動防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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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高公局長李泰明圖利329萬 判囚4年定讞啟動防逃

以下為摘要,完整報導請至原媒體

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前局長李泰明、拓建工程處前處長洪明鑑,被控於18年前任內辦理增建東西向快速公路萬里瑞濱交流道工程時,圖利營造業者329萬多元,一審一度獲判無罪,二審改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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