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他發文「警方銷毀毒品可能用精鹽替代」遭南警社維法移送 法院:不罰

他發文「警方銷毀毒品可能用精鹽替代」遭南警社維法移送 法院:不罰

江姓男子在網路發布「警方進行毒品銷毀時,可能使用高級精鹽替代」貼文,遭台南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院認為,江是閱讀「調查局爆集體包庇毒品調包」新聞報導後,為表達自身意見藉社群平台抒發個人意見...

閱讀完整原文 →

評論 (0)

載入評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