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他到台南電子機台遊戲店消費...拍女店員臀部2下 判處拘役40日賠6萬元

他到台南電子機台遊戲店消費...拍女店員臀部2下 判處拘役40日賠6萬元

蔡姓男子到電子機台遊戲店消費,趁機拍打女店員臀部2下,女子報警提告,蔡辯稱是想請女店員拿飲料才拍打,已經道歉;台南地院審理時,蔡才認罪,依性騷擾罪判處拘役40日。女子再請求民事賠償60萬元,法院判決...

閱讀完整原文 →

評論 (0)

載入評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