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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查核》政院去年被凍結5億元全花光、但原稱人事費受影響僅3億元

事實查核》政院去年被凍結5億元全花光、但原稱人事費受影響僅3億元

Newtalk新聞 立法院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行政院15億預算裡5億元,並以秘書長龔明鑫未請假離席需書面道歉為解凍條件。雖最後預算沒解凍,但政院還是將5億元幾乎花光。政院稱,是將凍結的5億元框入人事費,再以依人事費為依法必要之支出。不過,新頭殼查證,最初行政院對於5億元遭凍結,僅認為人事費受影響則是3億元。政院前後說法顯有一定落差。 此外,根據行政院預算書,114年該院總人事費用為10.49957億元人事費,包括政務人員待遇3,248.8萬元、法定編制人員待遇5億2,899.2萬元、約聘僱人員待遇8,763.4萬元、技工工友4,196.1萬元,以及獎金、加班費、退休離職儲金、保險等。 聯合報昨(3)日報導「在野喊話說清楚!遭立院凍114年度5億預算 政院決算竟顯示全自行用光」,引述立法院人士指出: 行政院114年度預算15億元、遭凍結5億元,歲出預算應該為10億元,但行政院114年度決算書竟指出「決算實現數14億9234萬、保留數3518萬」,等於立院凍結的5億元全部遭支用。 國民黨立委得知凍結預算被挪用後,私下向主計處官員了解狀況。據了解,主計處官員向國民黨立委辦公室解釋,由於預算並沒有指名要凍結什麼項目,因此政院將凍結金額匡列在人事費上,再以人事費為「法定支出」為由申請支用,政院如此並沒有違法。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晚間則回應: 立法院審議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時,提案凍結行政院未指定科目5億元預算,而其他凍結業務費等提案均獲得立院同意解凍,但政院業務費及工程採購仍有缺口,因此將凍結額度配置在人事費,以維持政院基本業務運作並減少對外部廠商權益的影響。 其後由於職員待遇等均是依「公務人員保障法」、「公務人員俸給法」等所需按月給付之公務人員俸給,屬依法支用金額,因此政院必須依「預算法」等規定,辦理必要人事支出,114年度決算也已經過審計部審議並完成審計報告,絕無迴避監督的情形。 聯合報所指的原始決算資料,來自於行政院主計處於2026年9月2日發布的114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行政單位決算」總說明第2頁: 本年度歲出預算數 15億5,743萬1,991 元(含預算追加 2,956 萬 1,000 元、動支第二預備金 2,769 萬 5,000 元及統籌科目 1 億 6,331 萬 8,991 元) ,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14 億 9,234 萬 4,522 元 , 保留數 3,518 萬 1,702 元 , 合共 15 億 2,752 萬 6,224 元,占預算數之 98.08%,賸餘數 2,990 萬 5,767 元。 回顧當時行政院預算遭凍結,主要是立法院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時,表決(中華民國114 年1 月20 日 )通過立委許宇甄、牛煦庭、丁學忠提案: (一)114 年度行政院歲出預算行政支出費用共編列 15 億 3,364 萬 6 千元。然行政院於 12 月 18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開預算審查會議時,行政院秘書長龔明鑫人已到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卻在未經召委同意下逕自離開會議室,並要求所有行政院備詢官員離席,事後行政院還發表遺憾,且不解與無奈等言語。對於行政院秘書長刻意迴避國會監督,藐視國會之行徑,應予嚴厲譴責,以維護國會尊嚴。爰凍結 5 億元,俟行政院於 1 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解釋離席之原因,並正式以書面道歉之,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行政院1】 表決時除了以許宇甄列為主案外,也將高金素梅等類似科目提案內容列為修正內容。不過,基本,整個文字還是強調「爰凍結 5 億元,俟行政院於 1 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解釋離席之原因,並正式以書面道歉之,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雖然,立法院凍結的5億元沒有指定項目,但行政院在行政院官方簡報「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立法院宣讀內容懶人包」(114/1/23)寫:行政院預算編列15億元,凍結5億元。人事費等3億元(34%)粗估9月起將受影響。業務費2億元(38%),僅能勉為支應水電費、通訊費及保險費等,其他庶務經費已無法支用。 行政院官方簡報「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立法院宣讀內容懶人包」(114/1/23) 圖:行政院網站 根據行政院預算書,114年該院總人事費用為10.49957億元人事費,包括政務人員待遇3,248.8萬元、法定編制人員待遇5億2,899.2萬元、約聘僱人員待遇8,763.4萬元、技工工友4,196.1萬元,以及獎金、加班費、退休離職儲金、保險等。換言之,一開始,政院對於凍結5億元的影響,是以接近相同比例方式計算人事費及業務費的。 對於解凍一事,行政院則於114 年 4 月 24 日將專案報告送交立法院,並說明113年12月18日秘書長龔明鑫離席並無不尊重立法院之意,「惟在未確實取得貴院會議主席同意下離開,致引發爭議、造成困擾一節,本院爾後將更謹慎遵循行政官員列席立法院會議相關規範,尊重會議主席職權,確實依相關程序及議事規則辦理」。 行政院秘書長龔明鑫對於沒請假離席的報告說明 圖:立法院關係文書 而立法院內政委員會5月28日,秘書長龔明鑫報告後,主席張宏陸詢問是否同意動支該案時,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表達異議。最後,主席裁示另定期處理。換言之,該凍結之預算,最後並沒完成解凍程序。 立法院對於預算凍結的法律依據,主要是預算法第52條: 法定預算附加條件或期限者,從其所定。但該條件或期限為法律所不許者,不在此限。 立法院就預算案所為之附帶決議,應由各該機關單位參照法令辦理。 至於關於預算不得「流用」則規定在第62條: 總預算內各機關、各政事及計畫或業務科目間之經費,不得互相流用。但法定由行政院統籌支撥之科目及第一預備金,不在此限。 及第63條: 各機關之歲出分配預算,其計畫或業務科目之各用途別科目中有一科目之經費不足,而他科目有賸餘時,得辦理流用,流入數額不得超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流出數額不得超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但不得流用為用人經費,且經立法院審議刪除或刪減之預算項目不得流用。 因此,如行政院所稱,因業務費等有缺口,將凍結額度配置在人事費,再以人事費「屬依法支用金額」而動支,此一說法除了取巧外,除了跟預算法第63條精神有背外,也跟行政院一開始稱,「凍結5億元。人事費等3億元(34%)粗估9月起將受影響。業務費2億元(38%)」說法,有所落差。 另一件值得關注的法律爭議,即是當行政院以人事費用為法定必要支出,不受立法院依預算法凍結決議影響,那115年度總預算案,立院三讀通過,凍結行政院長卓榮泰9-12月薪資,政院是否也會比照相同法律見解辦理逕行發放,恐引起另一波政治攻防。延伸閱讀:政院:114年決算依法辦理 凍結額度配置人事費維持運作凍5億預算政院自行用光 國民黨氣:立法院乾脆關門算了政院追加預算增資中油2338億 藍委嘆:割中油的肉、補台電的血政院追加預算塞中油增資2300億 藍:不排除全刪、不如全民多普發1萬鞭刑公投遭否決 洪孟楷將直接提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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