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照+毒駕撞死單車騎士!桃園惡男從未道歉 一審重判11年半
桃園市林姓男子明知自己並無駕照,仍於2024年10月間某日晚間於施用依托咪酯、FM2等毒品後仍強行開車上路,行經蘆竹區大竹路因施用毒品影響注意力、反應力及控制力,自後追撞同向楊姓自行車騎士,再追撞另一輛自小客車而肇禍,導致楊姓騎士送醫急救後仍不治,蘆竹警方採集林男尿液送驗,確認為毒駕肇事;桃園地院國民法庭審理後,於今(23)日下午審結依刑法之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於死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6月,本案還可上訴。 《詳全文...》
閱讀完整原文 →評論 (0)
載入評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