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持有電子煙也要罰10萬!屏東33衛生所設回收桶 趕快丟掉免挨罰
為配合衛生福利部《菸害防制法》修法規劃,未來「持有」電子煙將納入行政罰,最高可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屏東縣政府自9月8日起於衛生局及各鄉鎮市衛生所設置「電子煙專用回收桶」,提供民眾自主投遞回收,呼籲持有電子煙的鄉親把握機會儘速清理,以免修法過後面臨高額罰鍰。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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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衛生福利部《菸害防制法》修法規劃,未來「持有」電子煙將納入行政罰,最高可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屏東縣政府自9月8日起於衛生局及各鄉鎮市衛生所設置「電子煙專用回收桶」,提供民眾自主投遞回收,呼籲持有電子煙的鄉親把握機會儘速清理,以免修法過後面臨高額罰鍰。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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