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蔣萬安前發言人涉洩密30萬交保!律師揭三大法律意義:恐升級5年以上貪瀆重罪
Newtalk新聞 台北市政府前發言人李政軒日前以「個人生涯規劃」請辭獲准,隔天11日就爆出,時任市長盧秀燕秘書的李政軒,涉台中市政府秘書處勞務採購洩密等案,以30萬元交保,遭質疑市府早知此事,卻以「生涯規劃」帶過,批台北市長蔣萬安「蓋牌」。對此,律師黃帝穎今(13)日分析,李政軒被辦洩密有三大法律意義,採購洩密恐上升為貪瀆案件。 黃帝穎發文提及,李政軒在台中地檢署裁定30萬元交保前夕請辭,蔣萬安火速批准,「蔣萬安擺明黑箱蓋牌、切割自己發言人,不敢說明李政軒的任用歷程」,他表示,政府採購洩密常見上升為貪瀆案件,分析李政軒被辦洩密具三大法律意義。 首先,黃帝穎說明,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交保是羈押的替代強制處分,前提要件是認定被告涉嫌重大,李政軒30萬交保,就是檢察官認定在法律要件上,被告李政軒洩密等罪涉嫌重大。 再者,黃帝穎指出,刑訴法規定,搜索在程序上,由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法院審酌檢方蒐證等卷證,認有搜索必要才會裁准搜索票。尤其搜索處所是台中市政府等矚目機關,檢察官必定嚴謹蒐證,才可能說服法院裁准搜索。 黃帝穎表示,李政軒涉台中市政府秘書處勞務採購洩密案,台中地檢署搜索台中市政府、約談後裁定30萬交保,在實務上,政府採購案洩密,除了刑法洩密罪外,常見在構成要件上同時違反「政府採購法」及「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刑責從洩密的3年以下徒刑,上升為5年以上的貪瀆重罪。延伸閱讀:詐慈濟律師札記「DPP 100萬」涉民進黨?吳靜怡揭:恐是洗錢虛擬貨幣韓流回魂也救不回?她分析:國民黨抱「2張鬼牌」加北京豬隊友拖垮選情「韓國瑜飆罵後 未掀反傅浪潮」作家:玩兩面手法!期待國民黨正常?早點洗洗睡!韓國瑜怒飆傅崐萁 賴士葆補槍批「協商開假的」周軒:藍營內部風暴比想像還大鄭麗文稱「台灣非國家」謝志偉:「綠轉藍者」克服了良知 舔共反台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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